为促进科技工作“四个面向”、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提升遵义医科大学服务遵义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遵义市科技需求和遵义医科大学科学技术人才及学科特点,2025年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遵义医科大学双方共同设立"市校联合资金" 。
一、资助范围及强度
“联合资金”设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新增学位点专项、口腔专项,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70项(含)。
(一)重点项目
1. 重点项目A类:全国竞争性国家级科技任务承接能力提升专项
申报条件:
1)属校本部在编或全职聘用人员;
2)五年内获批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五年内发表过中科院一区SCI论文3篇以上;
4)提交与申报人研究领域一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代码相同)的两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科技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中任意一类专家指导承诺函1份;
任务目标:结题时五年内SCI代表作达到5篇以上,且获得不低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级别的国家级课题1项。
资助规模:40万元/项,共计资助2~3项。
实施周期:2年。
2. 重点项目B类:区域竞争性国家级科技任务及国家级青年项目承接能力提升专项
申报条件:
1)属校本部在编或全职聘用人员;
2)五年内发表过中科院一区SCI论文2篇以上;
3)提交两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科技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中任意一类专家指导承诺函1份;
任务目标:结题时五年内SCI代表作达到5篇以上,且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资助规模:20万元/项,共计资助2~3项;
实施周期:2年。
3. 重点项目C类:博士学位点申建支持专项
申报条件:
1)属校本部在编或全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博士点申报的学术骨干;
2)五年内发表过3篇以上SCI代表性论文;
3)五年内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
4)提交两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科技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中任意一类专家指导承诺函1份;
任务目标:结题时五年内SCI代表作达到5篇以上,且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资助规模:20万元/项,共计资助2~3项;
实施周期:2年。
4. 重点项目D类:产业科技创新支持专项
申报条件:
1)属校本部在编或全职聘用人员;
2)以遵义医科大学为专利权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专利未失效;
3)围绕遵义市特色及优势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
任务目标:技术转移转化规模不低于40万元(以实际到账为准)。
资助规模:20万元/项,共计资助2项。
实施周期:2年。
(二)面上项目
申报条件:
1)属校本部在编或全职聘用人员;
2)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3)男生35周岁以下(含),女生40周岁以下(含)(以申报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4)未获批过市校联合资金项目、以及贵州省科技厅青年引导项目;
5)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并成功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5年3月1日后入职的除外);
任务目标: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1项以上,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经学校组织专家匿名评审获得B类以上评价;或获得省级以上项目资助1项以上。
资助规模:不低于4万元/项(以专家评审意见核定后报校长办公会确定),共计资助20项。
实施周期:2年。
(三)新增学位点专项
1. 新增学位点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
1)属遵义医科大学校本部在编或全职聘用人员;
2)属遵义市2024年新增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导师;
3)具有高级职称;
任务目标: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1项以上,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经学校组织专家匿名评审获得A类以上评价;或获得校外纵向科技经费资助不低于本次专项资助经费;
资助规模:不低于10万元/项(以专家评审意见核定后报校长办公会确定),共计资助2项;
实施周期:2年。
2. 新增学位点面上项目
申报条件:
1)属遵义医科大学校本部在编或全职聘用人员;
2)属遵义市2024年新增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导师;
任务目标: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且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1项以上,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经学校组织专家匿名评审获得B类以上评价;或获得校外纵向科技经费资助不低于本次专项资助经费;
资助规模:不低于4万元/项(以专家评审意见核定后报校长办公会确定),共计资助4项;
实施周期:2年。
(四)口腔专项
1. “锡珠人才”专项
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锡珠人才”(学科骨干)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医口腔医院字[2025]15号)”。
任务目标:
参照“关于印发《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锡珠人才”(学科骨干)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医口腔医院字[2025]15号)”。
资助规模:10万元/项,拟资助7项。
实施周期:3年。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专项
申报条件:
1)申请人未获同类别项目资助,且在研的市校联合资金项目不超过1项;
2)申请人曾主持并完成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在研的省级科研项目研究内容已完成一半以上,具有较好的延续性,并已有实质性规划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未获批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专项"项目。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仍在研的,不得申报;
任务目标:
发表至少1篇中科院三区及以上SCI收录期刊论文,且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1项直至获批;
资助规模:7万元/项,拟资助5项;
实施周期:3年。
3. 口腔临床专项
申报条件:
1)申请人未获同类别项目资助,且在研的市校联合资金项目不超过1项;
2)支持以服务患者为导向的口腔临床诊疗技术应用与推广,申请项目须经2名以上同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推荐专家;
任务目标:
1)引进吸收2020年以来产生的新诊疗技术情况,每年完成有关病种患者诊疗工作的数量,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形成规范化诊疗技术方案;
3)发表论文1篇;
资助规模:3万元/项,拟资助3项;
实施周期:2年。
4. 口腔护理专项
申报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我院护理人员,且未获同类别项目资助。
任务目标:
发表论文1篇。
资助规模:2万元/项,拟资助2项.
实施周期:2年。
5. 口腔医技专项
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我院医技人员,且未获批过"市校/市院联合基金"项目。
任务目标:
发表论文1篇。
资助规模:2万元/项,拟资助1项。
实施周期:2年。
二、申报要求
1.“联合资金”的经费按照“包干制”执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2.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中,有出现延期并在截止材料收集日期仍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中,出现过合同被终止情况的,不得申报;
3.为落实“放管服”,简化科技人员申报流程,减轻科技人员负担,本次市校联合资金申报只需提供申报材料,除非本指南中其他部分有特别规定,无需提供支撑材料。如科技处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随时取消申报、立项资格;
4.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市院联合资金项目。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
5.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研究内容涉及伦理的,须有相应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平装)交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在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孔宁静、金靓、胡猷成
联系方式:2860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