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客户端 2019-02-13 11:32:55
2月12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于近日印发。根据通知,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增强抓好文件贯彻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抓紧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为科研单位和人员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更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的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政策,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科研资金、科研人员以及因公临时出国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与新出台政策精神不符的规定要进行清理和修改。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智库以及其他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上述原则修订和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以上工作要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
同时,要深入推进下放科技管理权限工作。分别修订有关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将文件规定的有关预算调剂、科研仪器采购等事项交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决定,由单位主管部门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明确“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