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5-04-01  | 来源:科技处

各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前沿生物技术”“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共5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项目应整体申报,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覆盖指南方向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资格要求

1.除特殊说明外,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除特殊说明外,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4.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5.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6.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7.参与重点专项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8.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9.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10.项目申报的限项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2〕107号)执行。

11.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规与伦理要求

1.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的项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项目,须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伦理规范。在项目正式实施前,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涉及人工智能的项目,应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的伦理要求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伦理规范。

6.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参与者应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要求,尊重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方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重新向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交更改研究方案后的科技伦理审查意见。

二、申报指南及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8:00至5月21日16:00。

2.其他要求详见科技部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01/5659.html

3.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要求,申报指南不得转载发布,如需查看,请自行注册后登录系统下载(注册后联系科技处审核通过)。

联系人:孔宁静、金靓、胡猷成

联系电话:28609676

上一条: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遵义医科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验收工作提示

关闭

版权所有©遵义医科大学科技处  ICP备案号:黔ICP备06003261号-2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电话:0851-28609676   传真:0851-28609493  邮编:563003  Email:zmukjc@z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