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法(2020J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举行2022年下半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的结题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审核对象
(一)2018年以来立项且巳经根据《管理办法》完成结题鉴定的年度课题。
(二)2022年上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年度课题。
二、结题审核内容
(一)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1.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2.专家鉴定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鉴定);
3.委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
4.课题研究过程完整性审核(含开题、中期、结题,如缺少某一材料,请务必抓紧时间补齐)。
(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结题审核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题:
1.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
2.没有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3.研究成分严重不足的;
4.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的;
5.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
6.研究报告查重率30%以上的;
7.不按结题程序和要求结题的。
三、材料报送内容要求
(一)首次申请结题审核的课题,结题审核材料按照《鉴定材料装订格式》和《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要求装订和准备,并报送1套完整材料。请对纸质材料进行精简,标注标签或编排页码,总厚度不超过一个标准档案袋,纸质材料不退还。
(二)2022年上半年首次结题审核未通过的课题,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属于结题程序不规范的,提交结题审核不通过的意见打印稿,桉照意见完善相关程序和补充关键材料,其它材料无须重复提交,只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
2.属于研究质量不高的,报送一整套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再次通过结题鉴定的结题审核材料,进行结题程序规范性审核和课题研究质量审核。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2年12月15日前,将课题的《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研究总报告、成果公报和结题情况统计表同时发送至邮箱:3336008@qq.com并将纸质材料1套(装在档案袋里,并将自己的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首页打印一张作为封面)。
五、其他
(一)同一课题结题审核第二次不通过,自动撤项;
(二)2018年立项的年度课题必须在2022年完成结题审核,逾期将自动撤项。
附件:结题审核格式资源包
科技处
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唐亮;电话:0851-2864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