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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义医科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

2025-09-23  | 来源:科技处

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科研课题研究及研究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学校将开展在研自然科学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涵盖2024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具体项目清单将发送到各二级部门。

二、中期检查内容

(一)项目进展情况: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有无滞后;

(二)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查看已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研究报告等,评估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预期;

(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核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三、中期检查程序

(一)时间安排:科技处提前1个月向各二级部门发出中期检查通知和项目清单。

(二)中期检查的评估:二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主要是遴选专家,采取会议评审或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的形式,开展中期检查。根据项目合同书考核指标,结合项目负责人填报的《遵义医科大学在研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中期检查表》核验项目具体研究进展及研究成果,形成书面意见《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表》。

四、中期检查结论及相关处理办法

(一)中期检查的结论分为“继续进行”和“需要整改”。经检查,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已完成部分研究成果,合同指标能按期完成,研究内容无偏差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中期检查结论为“继续进行”。

(二)被检查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需要整改”的结论:

1.预定研究内容或研究方案经研究实践表明不合理;

2.项目进展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客观或主观原因不可能完成预期研究任务,且限期提不出新的解决方案;

3.提供的中期检查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未经科研管理部门及项目下达部门批准擅自调整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人员调整及经费调整等;

5.项目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三)对于需要整改的项目,二级部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发出整改通知,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向所在二级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整改报告或整改报告未通过的,科技处将上报项目下达部门。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二)报送材料内容

报送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包括:

1.遵义医科大学在研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中期检查表;

2.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表;

3.XXXX(二级部门)在研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以部门形式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77120365@qq.com,中期检查表和专家评审意见表打包电子版文件命名形式: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材料;中期结果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命名形式:二级部门+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如实准确填写中期检查表,按时提交。

(二)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科研管理职责,认真组织本部门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

如在项目中期检查过程中有疑问或需要协助的,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骆冬梅

联系电话:0851-28643635

                                                     科技处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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