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转发“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申报通知。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二、关于“揭榜挂帅”项目
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团队遴选可采取申报团队相互质询、同场竞技等方式。项目全过程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三、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要求,申报指南不得转载发布,如需查看,请自行注册后登录系统下载(注册后联系科技处审核通过)。
原文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014/5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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