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科研诚信建设,引导我校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现组织我校师生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4月12日发布的“2024年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2024年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92362.htm),主要包括干扰基金项目评审秩序、请托评审专家、买卖数据、伪造数据、剽窃、虚假署名、虚假标注等多个学术不端行为。
二、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将“2024年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挂网,并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学习,避免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简报,于5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489661368@qq.com)。
科技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不端案例,以此为鉴,按正常程序申报项目、真实开展研究、真实署名与标注,不得出现虚假标注项目、虚假署名以及买卖数据、伪造数据、剽窃、干扰评审秩序、请托评审专家等行为,违者按《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 )221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遵义医科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遵医校办发〔2022〕24号)处理。
联系人:王富丹,电话:0851-28609493。
科技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