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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申报遵义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2024-03-11  | 来源:科技处

各二级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贵州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发展规划》,按照《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现就组织申报遵义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以下简称社科普及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和市级场馆、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各文化及法律服务场馆以及文旅产业基地等。

二、申报条件

结合前期摸排《适合建立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或场馆统计表》相关情况,凡符合《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规定,达到“十有”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表。由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和提交《遵义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交与“十有”相对应的书面材料。

2.初审申报材料。市社科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3.实地考察评估。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经初审合格后,市社科联结合创建需求组织实地考察,现场评估申报单位“十有”情况。

4.研究确定。考察组汇报实地考察评估情况,讨论确定拟命名对象。

5.公示。会议讨论同意拟命名对象后,申报单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结束后,申报单位向市社科联反馈公示情况。

6.命名与授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市社科联印发命名文件,授予“遵义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024年—2026年)”牌匾。

四、其他事项

1.获得命名的市级社科普及基地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可以积极申报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审核通过后,纳入上一级社科普及基地管理。

2.获得命名的市级社科普及基地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结合社科普及基地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任务。

3.获得命名的市级社科普及基地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结合社科普及基地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措施。

4.各申报单位于326日前,将申报表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336008qq.com,联系电话:18685288166


附件:1.《遵义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科技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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