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组织与跟踪管理工作,按照《遵义医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等有关要求,决定对我校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23年10月31日前到期的博士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程序
1.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须准备的材料:填写《遵义医科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撰写要求》(见附件)。验收材料中加盖学校财务处、项目承担二级部门公章,并提供项目资金的支出明细。
2.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27日前把验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学校科技处208室审核。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评审,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骆冬梅
联系电话:0851-28643635
科技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