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验收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基础研究(自然科学类)、科技支撑、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临床专项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和受省科技厅委托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提交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在线填写科技报告(http://xmgl.kjt.guizhou.gov.cn/),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科技报告审核通过后进入验收环节。
(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http://xmys.gzsti.org.cn:1088/)。验收材料涉及加盖公章的请与科技处联系盖章事宜。
(三)项目验收材料提交时限以提交至项目验收单位为准。已到期且满3个月的项目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的提交。已到期未满3个月的项目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提交验收材料。
(四)项目负责人接到省科技情报研究所验收安排通知后,按照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参加答辩。
三、项目延期、终止
(一)项目延期应在项目到期前至少60天在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
(二)项目终止应先在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处提出申请,再由科技处向省科技厅对应业务处室提出申请。
联系人:骆冬梅
联系电话:0851-28643635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遵义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