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3)13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资助范围、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学校择优限额推荐。各省属高校每校至多可推荐2个项目申报,市(州)高校每校至多可推荐1个项目申报。各申报高校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项目必须通过意识形态审查后,方可确定为推荐项目。
(二)学校推荐项目申报人要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一—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完成填报。
(三)申报高校须对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提交。同时,项目申请人从申报系统下载《申报书》、申报成果介绍、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后期资助项目"(内含申报人姓名命名的二级文件夹)命名打包,发送至3336008@qq.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
(四)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6个项目至教育部参评。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
3.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技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