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要求,促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总结2018年至2022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研究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由科技处负责学校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上报参评成果。
联系人:唐亮;电话:0851-28643636
附件1.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x
附件2.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3.202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