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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23-01-11  | 来源:科技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月10日发布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将在1月15日以后开放,现将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23年1月-2月查看申报指南,在线填写申报书;

2023年2月底完成申报书基本修改工作;

2023年3月1-9日申报人员经各部门形式审核无误后,完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后在系统中提交;

2023年3月10日截止所有基金提交,不再重新开网。

相关链接: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注:

1、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时注意传错、漏传等情况,定稿上传后务必下载检查

2、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4、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5、曾经申报过或已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结题),可以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陆,如忘记用户名及密码,均可在系统中找回。已注册的申请人,如有学历、学位、职称、部门等变动,请及时在系统中自行修改保存。

6、新注册申报人请直接联系所在部门科研管理人员,部门统一报送新注册名单(姓名、邮箱),以免漏设。

联系人:王 哲 胡猷成 孔宁静

联系电话:0851-28609676

 

科技处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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