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技工作方向,2022年遵义市科技局、遵义医科大学双方共同设立"市校联合资金" 。2022年度“市校联合资金”分两批资助,本次发布指南针对第一批资助项目。
一、资助范围及要求
(一)学校专项
为培育我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研究水平,促进其尽快成长为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及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该项目申报对象为校本部(各二级院系、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珠海校区、第五附属医院科技人员;
1.项目拟立项资助30项,每项3万元。
2.申报人需硕士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3.申报人需要遵义医科大学系统(含各直属附属医院)内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推荐人,推荐人与申报人共同承担结题责任,申报人的研究方向需与推荐人的研究方向一致。
推荐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正高职称、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100万元以上;
(2) 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资金面上项目;
(3) 承担过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牵头人或者课题负责人)、贵州省科技重大专项、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立项经费50万元及以上);
(4)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 入选贵州省创新人才十百层次、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及更高级别人才计划;
(5) 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领衔人。
(二)口腔医学专项
该项目申报对象为附属口腔医院科技人员。
1.人才专项
1.1 项目拟立项资助10项,每项3万元。
1.2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毕业不满3年(以申报时身份证年龄及硕士毕业证时间为准)。
1.3 申报人需要遵义医科大学系统(含各直属附属医院)内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推荐人,推荐人与申报人共同承担结题责任,申报人的研究方向需与推荐人研究方向一致。
推荐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职称、正在承担科的研项目经费30万元以上;
(2)入选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贵州省创新人才千层次及更高级别人才计划;
(3)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领衔人。
2.护理专项
2.1 项目拟立项资助2项,每项3万元。
2.2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护理人员,且无正在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导师专项
3.1 项目拟立项资助4项,每项5万元。
3.2 申报人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剩余经费低于2万元;已培养毕业硕士研究生不低于两届,且毕业生学位论文在贵州省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无不合格情况。
(三)第二附属医院专项
该项目申报对象为第二附属医院科技人员。
1.项目拟立项资助10项,每项2万元。
2.申报人需硕士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3.申报人需要遵义医科大学系统(含各直属附属医院)内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推荐人,推荐人与申报人及申报人所在科室共同承担结题责任,申报人的研究方向需与推荐人研究方向一致。推荐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职称且承担的科研项目剩余经费30万元及以上;
(2)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资金项目;
(3)承担贵州省科技重大专项、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立项经费50万元及以上);
(4)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及更高级别人才计划、入选贵州省创新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千层次;
(5)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领衔人。
二、申报要求
1.已获批过市校联合资金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2.学校专项和第二附属医院专项为青年科技人员培育项目,正高级职称不得作为申报人;
3.申请人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中,有出现延期并在截止材料收集日期仍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中,出现过合同被终止情况的,不得申报;
4.为落实“放管服”,简化科技人员申报流程,减轻科技人员负担,本次市校联合资金申报只需提供申报材料,除非本指南中其他部分有特别规定,无需提供支撑材料。如科技处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或者有与其他项目发生重复申报的,随时取消申报、立项资格。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平装)交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在6月13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孔宁静 胡猷成
联系方式:28609676
科技处
2022年6月6日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专家推荐信
附件3:和项目相关的发表论文清单(电子版)
附件4:和项目相关的承担课题清单(电子版)
附件5:和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清单(电子版)
附件6:和项目相关的成果转化清单(电子版)
附件7:和项目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清单(电子版)
附件8:2022年市校联合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部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