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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考核评估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27  | 来源:科技处

各二级部门: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十大创新团队”),自2016年开展评选以来,已评选出六批60个创新团队,成为我省社科工作的重要平台。2022年为省社科联“提质规范年”,为推动“十大创新团队”多出人才、多出成果,省社科联将对20162020年度命名的“十大创新团队”进行考核评估,并开展2022年度“十大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162020年度命名的50个“十大创新团队”。

(二)评估内容

主要依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对已命名50个创新团队出成果、出人才、行为规范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近三年来的学术成果、人才培育、学术交流、意识形态管控、参与社科联活动等情况,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的团队进行新一轮资助,对合格团队提出创优要求,对基本合格团队提出一年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取消命名。

(三)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阶段。523日前,已命名的50家“十大创新团队”按要求提交《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考核评估表》、制作汇报材料PPT8分钟),报送到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专家评估阶段。6月,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已命名的50个“十大创新团队”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网上公示。

3.会议研究。7月,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挂省社科联网站。择时召开“十大创新团队”推进工作会。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2523日前

(二)申报要求

1.团队带头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优先支持有下列情况的集体或个人组建申报“创新团队”。

1团队2020-2021年度研究成果转化成对策建议报告并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2)团队学术成果已进行实践转化运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效果良好。

3)承担省社科联2020-2021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且结题评审定为“优秀”的课题组。

4由学术成果突出的高校或研究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团队带头人。鼓励研究方向和研究能力符合发展需要的中青年学者申报“创新团队”。

2.重点围绕“四新”“四化”“四区一高地”研究方向,自选角度组建申报“创新团队”。团队名称统一用“XX单位XX研究团队”,团队名称力求精准精简,不宜过长。

3.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团队中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不少于团队成员的三分之二,团队成员年龄老中青梯次结构合理。鼓励按照“不为所有,但为所用”原则,整合各类社科研究力量组建申报“创新团队”。

4.“创新团队”原则上以省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科研究机构、直属高校(地方高校、独立院校和高职院校)、社科类学术社团为依托。团队带头人是社科类学术社团成员的,所在学术社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

5.已领衔2016-2021年度“创新团队”的带头人不能再组建团队参加本次申报。

(三)工作流程

1.申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并提供《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申请书》纸质档及电子档各1份;提供《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申报基础材料》纸质档1份(用A4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或胶装)、“创新团队”成员廉洁自律、学术端正与否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评价意见材料(电子扫描件)

2.专家评审。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及相关工作,并提出5个“创新团队”建议名单。

3.会议研究。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命名“创新团队”。

5.公示命名。在省社科联网站对拟命名“创新团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

附件:1.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考核评表

2.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大创新团队”申请书


科技处

2022427

联系人:唐亮   联系电话:28643636

电子邮箱:3336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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