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和调整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17号),同意我校“基础药理”等44个实验室通过验收,正式成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标志着我校科研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
今后学校将继续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积极支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发展。重点实验室也将继续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的要求,面向科学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