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校科技人员科研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处对各二级部门的调研及科研人员的反馈意见,我处制定了《遵义医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遵医院办发〔2018〕4号)、《遵义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遵医院办发〔2018〕5号)、《遵义医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使用的补充规定》(遵医院办发〔2018〕6号)。为此,我处于2月15日下午3时在行政楼5楼2号会议室召开科研相关修订文件解读会。各二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人事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处长李晓飞主持。
会上,李晓飞处长主要就2018年修订的文件与之前文件的改动之处进行解读:科研课题经费使用实施课题负责人制;重视结题及经费的使用;部分科研项目奖励及成果奖励金额的提升;成果转化及专利报销费用的改动;论文奖励范围的扩大与金额的提升;博士启动资金金额的提升及间接经费的使用办法等。
文件解读后,各部门的就文件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疑问,科研处处长李晓飞、人事处副处长姚亮及财务处相关人员一一作出解答。(撰稿/摄影:金靓)
科研处
2018年5月15日